教民厅〔2017〕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加快为西部和民族地区培养高素质人才,教育部等5部门出台了《关于大力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实施方案》(教民〔2005〕11号)提出:“被录取的少数民族硕士研究生先在基础培训点集中进行一年的强化基础培训”的要求,自2006年首届招生以来,已为民族地区培养了3.7万余名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以下简称“骨干计划”)研究生,为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撑。
近几年,报考“骨干计划”的考生逐年增加,且生源质量不断提高,已基本具备直接入学培养的条件。经研究,我部决定自2017年起各高校录取的“骨干计划”新生直接进入招生学校进行基础强化学习,不再单独安排强化基础培训;新生入校后严格执行相关招生单位的基本素质要求、研究生培养要求和学籍管理规定。各高校要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