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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馆指南

图书借阅制度

发布者:赵悦  时间:2024-09-01  浏览:

)借阅权限

1.本校教职工凭本人校园一码通可借图书20册,期刊10册,借还期限60天。

2.本校学生凭本人校园一码通可借图书10册,借还期限为60天。

3.图书阅览室藏书类别分布:

第一阅览室:马列主义、哲学、政治法律、军事、经济、文教体育、语言、艺术、自然科学、数理化学、天文、生物科学、医药、农业科学、工业技术、交通运输、航空航天、环境科学、综合性图书、工具书

第二阅览室:文学、历史、期刊、报纸

)续借、归还和催还

1.续借

图书馆为师生提供图书续借服务,有续借需求的师生须持所借图书到读者服务台办理续借手续,续借权限为一次。师生仅可在图书未逾期的状态下进行续借操作,续借后的图书到期日从续借操作日期开始后延一个借阅周期。

2.归还

师生须在图书到期日之前归还图书。

(1)自助办理

师生可以到图书馆二楼大厅读者服务台自行按照操作指南进行图书归还操作。使用自助设备还书过程中出现问题,请联系工作人员处理。

(2)人工办理

选择人工还书可到第一和第二图书阅览室,由工作人员为师生办理图书的归还手续。

3.催还

(1)临期提醒:当所借图书即将到期(一般指到期前一周时间),图书馆会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通知提醒师生尽快还书。

(2)逾期提醒:在一个借阅周期后,未归还图书的师生,图书馆将继续通过发布通知等方式对其进行还书提醒。同时,其借阅权限会被暂停(借书账号锁定),直至将图书归还。

)服务地点、时间

1.借阅地点、时间

第一阅览室  

周一至周五 8:10——16:00

周六、周日  8:30——15:30

第二阅览室  

周一至周五 8:10——21:30

周六、周日  8:30——21:30

2.还书及续借地点、时间

二楼读者服务台  

周一至周五 8:10——16:00

第一阅览室  

周一至周五 8:10——16:00   

周六、周日 8:30——15:30

第二阅览室

周一至周五 8:10——21:30

周六、周日 8:30——21:30

)图书借还送服务

图书馆为全体教职工提供图书借还送服务,有借书、还书和续借需求的教职工可通过图书馆预约服务电话预约借还送服务。

1、服务地理范围:教职工办公室、实验室和教学楼。

2、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5:00。

3、上门送书范围:图书馆图书阅览室馆藏图书,报刊阅览室收藏的当年期刊。

4、上门还书范围:从图书馆借出的图书和期刊。

5、期刊下院服务:图书馆每月为各二级学院上门送达当月最新到馆的专业期刊,同时回收上一期期刊。

)图书赔偿

遗失图书:师生因不慎丢失所借图书,应在到期之日前办理赔书或赔款手续。

1.赔书

可购买原版本(书名、作者、出版社和版本相同,印次可不同)或新版本(同一出版社的修订版,书名、作者须相同)图书,到二楼读者服务台办理赔书事宜。

2.赔款

购买不到原版本图书,须按图书原价进行等额赔偿;若成套图书丢失其中一本,可买相同版本的此册图书进行赔偿,若买不到则按成套书价格赔偿;期刊丢失时比照图书丢失赔偿办法办理。

)其他事项

1.师生入馆借阅图书应遵守图书馆各项规定。

2.师生办理借阅手续前应仔细检查图书是否有勾画、缺页、破损等情形,发现上述情况应立即声明,否则,还书时发现上述情况,将按照损毁图书进行赔偿,须赔偿相同版本图书,原书收回。

3.师生未办理图书借阅手续不允许将图书带出图书馆。

4.师生办理调离、毕业、结业、休学、退学、出国、辞职等离校手续时须归还所借图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