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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安全保卫防火制度

发布者:刘慧力  时间:2012-12-26  浏览:

一、图书馆是学校一级重点防火单位,为保证图书馆的安全,更好的为教学科研服务,建立以馆长为组长的治保领导小组,负责安全、保卫和防火工作。

二、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和学校安全、保卫、防火部署。定期对本部门进行安全工作培训。

三、发挥宣传工作作用,做好安全工作措施和自查工作安排,营造人人管理安全工作的浓厚氛围。

四、安全管理分级负责。馆长为全馆安全保卫防火负责人,各部主任为各部门及所属楼层安全保卫防火责任人。依据检查内容,每天对本部门所辖范围内进行安全防火巡查。做好上班后和下班前的安全检查工作,做好安全记录。

五、坚持以预防为主,开展经常性的工作,由单位负责人组织检查,以月为单位召开安全会议,布置单位安全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六、各室确定安全防火责任人,负责本室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上报处理。

七、每天下班前,工作人员必须对本岗位进行认真检查,切断电源,关好门窗,防止造成灾害事故。

八、加强节假日闭馆期间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负起责任,遇有问题和突发事故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九、馆内严禁吸烟,严格控制一切用火。

十、馆内配备的消防器材及防火报警系统在正常情况下任何人不得随意挪动、开启,违者以破坏安全设施论处。

十一、安全、保卫和防火工作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对这项工作做出成绩应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或造成损失者予以批评教育和相应处理。

  

                                                                       2012-12-26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