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图书馆在日常管理过程中,拾到许多遗忘在座位上的书籍、背包、衣服等物品。请遗失物品的同学持本人学生证于3月15日—3月16日,3月19日—3月20日,早8:30——晚16:00,到图书馆办证处(202)领取。
逾期尚未领取的物品,图书馆将视为弃物进行相应处理。
图书馆
2018年3月15日